公證的好處
1.預防訴訟
2.強制執行(承租人如果沒有如期支付租金、期限屆滿沒有返還房屋、出租人沒有返還保證金,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)
3.堅強的證據力(法諺: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)
經過公證的事件,如無相反的證據,當事人任一方或第三人都應承認其效力,萬一將來涉訟,只要提出公證書或認證私文書,法院就根據它的記載作裁判。
4.免費的公證法律諮詢
5.促使當事人慎重行事:由於當事人須在公證人面前簽約,公證人依法會行使闡明權,說明公證後之法律效果,促使當事人謹慎考慮,避免輕率決定,事後反悔。
資料來源:律衡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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